行业动态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徽采云”网上超市商品信息管理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8/31     浏览次数:    

有关供应商、徽采云平台运维单位:

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库〔20268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产品分类指导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61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徽采云电子卖场交易行为,逐步形成产品可溯、数据可查、价格可比、责任可究的运行机制,现就加强网上超市商品信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上超市上架商品范围

网上超市上架商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产品分类指导标准(2026年版)》范围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货架产品具备商品条码(符合国标GB 12904的条码)可以生成参考价商品货架产品不得上架销售

二、商品上架操作流程

帮助各有关供应商及时入驻和上架商品,且不影响原有网上超市(以下简旧网超的正常交易,“徽采云”平台运维单位开通货架产品网上超市(下简新网超,各有关供应商符合要求的货架商品应在新网超上架,旧网超上的商品可迁移至新网超

根据网上超市供应商入驻和商品上架要求,我们对照财政部产品分类指导标准,结合实际,建立了安徽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类目清单》(以下简称《类目清单》,见附件,《类目清单》由徽采云平台运维单位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结合实际动态维护更新),并制作了《安徽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有关供应商应对照《类目清单》,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入驻、商品上架商品迁移等工作,徽采云平台运维单位按要求做好审核。

、时间安排

(一)新网超搭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817日,徽采云平台运维单位负责搭建新网超公布《操作手册》并安排相关培训,方便供应商入驻、上架、迁移商品。

(二)商品上架和迁移。2026817日至831日,供应商可在新网超上架商品或将旧网超中的商品迁移至新网超。期间,新网超暂无法交易,旧网超可正常交易。

(三)新网超上线。202691日至930日,新网超旧网超并行运行,均可进行交易,旧网超无法新增、编辑商品信息。2026930日后,旧网超不再交易,商品信息仅可查询、展示及迁移。2026111日起,旧网超将停止运行,徽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业务全面迁移至新网超

有关要求

(一)新网超供应商入驻、商品上架、商品迁移等一律免费。

(二)新网超上线运行后,平台运维单位及有关第三方机构将定期对上架商品信息及价格进行监测,无参考价、信息不完整、非货架产品,将无法参与网上超市的正常交易。

(三)供应商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运维单位热线:95763(工作时段:工作日8:00—20:00)。


 

 

 

                        安徽省财政厅

                       20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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